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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药学实践与服务》关于规范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的声明

发布日期: 2026-07-10 阅读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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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规范AIGC在学术出版中的合理应用,维护学术诚信与出版伦理,保障论文质量与读者权益,依据《学术出版中AIGC使用边界指南2.0》和《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(2023)》等相关规定,结合药学学科特点,对本刊投稿、审稿和编辑过程中使用AI工具的有关事宜规定如下:

一、作者使用规范

1.  作者身份认定:AI工具不具备作者资格,不得列为论文作者或共同作者。论文全部作者均须为对研究工作作出实质性贡献的自然人,并对论文内容承担全部学术责任与法律责任。

2.  使用范围限制:作者可在文献检索与整理、语言文字润色、数据统计与图表制作、格式规范化调整等辅助性工作场景合理使用AI工具。论文的核心思想、研究设计、数据分析、结论推导及关键学术内容必须由作者独立完成。

3.  强制披露要求:作者在投稿时须在“致谢”或专门的“AIGC使用声明”部分如实披露工具的使用情况,包括工具名称及版本、具体使用场景与用途、使用程度与范围。未按规定披露者,一经查实,按学术不端行为处理。

4.  内容责任:作者须对工具生成的内容进行严格核查与验证,确保其准确性与科学性。因使用工具产生的错误、偏见、数据失真或侵权问题,由作者承担全部责任。

二、审稿专家使用规范

1.  独立审稿原则:审稿意见必须由审稿专家本人独立撰写,体现专家的专业判断与学术见解。禁止直接使用AI工具生成完整的审稿意见。

2.  保密要求:严禁将待审稿件上传至任何公开的AI平台,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稿件中的未公开研究数据、学术观点及作者信息。

3.  辅助使用限制:审稿专家如使用工具进行文献查证、术语核对等辅助性工作,须在审稿意见中主动说明工具的使用情况。使用AI辅助审稿不得替代专家的学术判断。

4.  违规处理:经查实,由工具生成的审稿意见将被视为无效,编辑部将取消审稿专家资格,并通报相关单位。

三、编辑人员使用规范

1.  编辑职责定位:编辑人员可使用AI工具辅助进行文字校对、格式规范、参考文献核对、重复率初筛等技术性工作,但涉及学术判断的审稿决策、内容修改、录用与否等核心环节必须由编辑独立完成。

2.  内容审核责任:编辑须对作者提交的AI工具使用声明进行核查。对检测结果异常但作者未作合理披露的稿件予以退稿。

3.  保密与安全:编辑在使用工具处理稿件时,须确保稿件内容不被泄露,不得使用未经安全评估的内部工具。

四、附则

1.  本声明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《药学实践与服务》编辑部负责解释。

2.  作者、审稿专家及编辑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本声明,共同维护学术出版的严肃性与公信力。

3.  本刊将根据技术发展与行业规范适时修订本声明。

《药学实践与服务》编辑部

2026年7月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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